无锡锐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瑞方渝美压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渝0108民初10353号
判决日期:2019-06-13
法院: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无锡锐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瑞方渝美压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原告无锡锐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无锡锐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250元,减半收取2125元,由原告无锡锐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谭学兰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陈伟伟
书记员陈果
判决日期
201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