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博瑞特热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博瑞特热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博瑞特热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7545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智明
联系方式:0563-2610728
注册时间:2007-01-30
公司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工业园区
简介:
A级锅炉、A2级压力容器、环保设备制造、销售;I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规划、改造;液化天燃气、天燃气、液化石油气、轻烃、煤气、氢气零售;锅炉控制软件系统的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瀛海(沧州)香料有限公司、博瑞特热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18民辖终45号         判决日期:2019-06-10         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瀛海(沧州)香料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博瑞特热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2019)皖1802民初2030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瀛海(沧州)香料有限公司上诉称: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案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明确约定了交货地点是上诉人公司厂内,并约定被上诉人派技术人员到厂安装调试,故本案合同履行地点是河北省黄骅市,故本案应由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管辖,请求二审撤销一审裁定,将本案移送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审理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汤红 审判员谢振 审判员曹沂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法官助理汪澍 书记员崔慧
判决日期
2019-06-10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