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维天地科技有限公司、迪欧爱普(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津01民辖终383号
判决日期:2019-06-03
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迪欧某(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8)津0111民初1108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上诉称,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诉人目前的住所地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12号楼,本案应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管辖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刘美茹
代理审判员张璇
代理审判员史军锋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法官助理姚金旭
书记员屈岩
判决日期
201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