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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宏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旭
联系方式:0354-3982342
注册时间:1998-06-10
公司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东顺城街6号
简介: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管理;喷泉、雕塑、假山、园路、广场铺装、给排水、围栏、园林小品的施工;园林设施设备安装;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生产及销售;造林绿化。林业工程设计、施工、养护,植被恢复、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市政公用工程;农林产品的研究开发;文化旅游开发;土地整理;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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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宏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徐建海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晋0726民初1031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05-29         法院:山西省太谷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徐建海与被告晋中市宏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2日作出(2019)晋0726民初1031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复议申请人晋中市宏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不服,于2019年5月27日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复议申请人晋中市宏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复议称,该与被申请人徐建海在2015年12月1日已经解除双方之间的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工程施工方面的事宜已经得到了解决。被申请人徐建海与李鹏及王改娥达成的三方协议,申请人虽然认可,但也是李鹏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被申请人将他人应承担的责任转嫁申请人是错误的,在此基础上,法院冻结申请人的银行帐户也是错误的
判决结果
驳回复议申请人晋中市宏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杜富国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闫锋
判决日期
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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