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青岛银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212财保32号
判决日期:2019-04-25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青岛银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5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担保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出具保险金额为205万元的保函提供担保。青岛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等提交本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青岛银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5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朱翠玮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杨佳丽
判决日期
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