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陕西秦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永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晓军、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陕0112民初14380号
判决日期:2018-04-17
法院: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陕西秦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永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晓军、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17年12月27日立案。原告于2018年3月2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对被告徐晓军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陕西秦源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徐晓军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长付蕾
审判员汶辉
人民陪审员樊魁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书记员杨靓
判决日期
2018-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