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1陈阿华与叶康、肖冬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1204民初981号
判决日期:2019-04-18
法院: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阿华诉被告叶康、肖冬梅、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陈阿华于2019年4月1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陈阿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00元,依法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姚铁林
二0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钱颖
判决日期
2019-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