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0812民催18号
判决日期:2019-03-20
法院: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江苏天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27日立案后,依法于2019年1月7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宣告申请人江苏天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0010004126994343,票面金额13000元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江苏天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1200元,由申请人江苏天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董坚
审判员林晓军
审判员李海平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李娜
书记员金晶
判决日期
201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