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平与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借记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粤0304民初31951号
判决日期:2019-01-28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借记卡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庆平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6714元(原告已预交),按照规定实际收取3357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马翼
人民陪审员蔡伟方
人民陪审员范威海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彭世杰(代)
判决日期
2019-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