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森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绍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19)浙0602执487号
判决日期:2019-01-23
法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602民初11301号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1月14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森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绍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浙江绍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阮家湾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已由本院(2018)浙0602执2411号案件依法拍卖,得款38348498元。上述拍卖款发放给本案369022元(申请执行人江苏森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36万元、受理费3722元、执行费530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判决日期
2019-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