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乐安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湘0104执恢1818号
判决日期:2019-08-27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谷丰康乐生物医学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乐安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万睿医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19)湘0104执恢1818号案件的执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时效内申请恢复执行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陈文忠
审判员肖和平
审判员尧航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杨晶辉
书记员吴紫丽
判决日期
2019-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