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第二中学与田万阳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0323民初2253号
判决日期:2019-08-13
法院: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固镇县第二中学诉被告田万阳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日立案。原告固镇县第二中学于2019年8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固镇县第二中学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固镇县第二中学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潘长华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李洞宾
判决日期
201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