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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腾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369万元
法定代表人:武小芬
联系方式:15912075666
注册时间:2007-12-24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二环西路398号科技广场办公室
简介: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矿山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温室大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保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环境治理;建筑工程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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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加定与林常玉、云南腾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陇民初字第304-1号         判决日期:2015-12-22         法院:云南省陇川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石加定与被告林常玉、云南腾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石加定于2015年12月22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被告云南腾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陇川县水利局的工程价款、工程质保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共计135000.00元予以冻结,原告向本院提供相关财产作为财产保全申请的有效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对被告云南腾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陇川县水利局的工程价款、工程质保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共计135000.00元予以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许兴黎 审判员张益忠 审判员毛谦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吴兴香
判决日期
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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