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恒亿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杨世华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湘1291执119号之四
判决日期:2019-08-08
法院:湖南省洪江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淄博恒亿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世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杨世华银行存款人民币20018.75元,并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截至目前,本案虽尚有部分钱款未执行到位,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已就剩余钱款达成和解协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19)湘1291执11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王建民
审判员唐波
审判员杨怀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书记员丁辉
判决日期
2019-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