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恒盛科贸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津0103民初5748号
判决日期:2016-11-30
法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天津恒盛科贸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11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100元,减半收取5050元,由原告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臧昆
审判员王爽
代理审判员李佳琪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喻聪
判决日期
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