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海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定西圣居建筑智能化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甘11民终467号
判决日期:2016-11-29
法院: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甘肃海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定西圣居建筑智能化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定区人民法院(2016)甘1102安民初97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安定区人民法院(2016)甘1102安民初97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定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甘肃海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200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王瑞芳
审判员张亚玲
审判员黄晓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赵雯萱
判决日期
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