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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金通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1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建新
联系方式:0510-68990883
注册时间:2009-04-17
公司地址:宜兴市新建镇工业集中区留住村
简介:
工程机械配件、铁路钢模板、轨道模板、钢结构件、机械零部件的技术研究、开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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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道与无锡市中建钢构有限公司、江苏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5)锡执字第00539号-2         判决日期:2016-09-26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范文道与无锡市中建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公司)、江苏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福公司)、江苏中福仁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仁公司)、宜兴市金通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公司)、吴建新、陈息凤、吴翠英、董俊良、江苏红旗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公司)、宜兴市嘉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阳公司)、华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4)锡民初字第00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该判决:一、中建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范文道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其利息(2012年8月4日至2013年11月4日期间的利息60.18万元,自2013年11月5日起利息以1000万元为基数按月息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中建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范文道律师费36.78万元;三、天福公司、中福仁公司、金通公司、吴建新、陈息凤、吴翠英、董俊良、红旗公司、嘉阳公司、华平对中建公司的上述第一、第二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过程中,本院查封了嘉阳公司名下坐落于宜兴市官林镇鑫盛嘉苑189处房产、两处国有土地使用权,查封了中建公司三处国有土地使用权,查封了红旗公司名下坐落于宜兴市戈庄村等七处房产。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权均设抵押,申请执行人暂不要求处置。本院轮候查封了天福公司名下坐落于宜兴市竹海锦城的122处房产,董俊良名下坐落于宜兴市竹海锦城16幢104、105、106的房产,中建公司名下坐落于宜兴市新建镇留住村、张竹村的十五处房产,吴建新名下坐落于宜兴市宜城街道阳泉西路311-2号等九处房产。轮候查封财产本院无处置权,暂无法处置。本院已依法将中建公司、天福公司、中福仁公司、金通公司、吴建新、陈息凤、吴翠英、董俊良、红旗公司、嘉阳公司、华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此之外,房地产管理部门、银行的查询反馈未显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本院向申请执行人范文道,告知上述执行情况,要求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未对本院的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并向本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上述事实,有各协助执行单位出具的财产查询回执等证据证实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14)锡民初字第0028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姚震宇 代理审判员吴晓东 代理审判员刘源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尤跃海
判决日期
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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