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王鹏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辽0281民初2685号
判决日期:2016-12-27
法院: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交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被告王鹏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于2016年12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交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中国交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林仕洲
审判员吴景文
人民陪审员刘丽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沈洁
判决日期
201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