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广信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湖南益众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吉0402民初1509号
判决日期:2019-08-01
法院: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辽源市广信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益众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0日立案。原告辽源市广信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辽源市广信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622.0元(简易程序已减半收取)由辽源市广信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敏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书记员鲁傲
判决日期
2019-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