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崔坤货运商贸有限公司与眉县苏宁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6)陕0326执28号
判决日期:2016-12-22
法院:陕西省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西安崔坤货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眉县苏宁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眉民初字第0064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72071元并支付逾期不能付清欠款从2014年9月起按年利率7.8%支付利息,诉讼费801元,合计执行72872元(未含利息部分)。执行费1093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履行。后在本院多次督促执行下,被执行人向申请人私下履行了案款60000元后申请人同意退出本次执行程序。下余案款12872元(未含利息部分),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时,申请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据此
判决结果
终结(2016)陕0326执2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冀有会
审判员李海生
审判员王宏让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齐晓娟
判决日期
2016-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