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6)皖0311执590号
判决日期:2016-12-22
法院: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中,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已经裁定认定被执行人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于2016年10月25日受理了破产重整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中止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2016)皖0311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执行长赵剑平
执行员万功培
执行员刘治国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陈娜娜
判决日期
2016-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