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荣升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丽江金诚建筑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云0702财保裁字31号
判决日期:2016-10-20
法院: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南宁荣升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丽江金诚建筑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为云P×××××号丰田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为云P×××××中型普通客车,车牌号为云P×××××号小型越野客车,车牌号为云P×××××号小型越野客车进行查封。申请人南宁荣升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丽江金诚建筑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为云P×××××号丰田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为云P×××××中型普通客车,车牌号为云P×××××号小型越野客车,车牌号为云P×××××号小型越野客车。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16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19日。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杨红刚
审判员:和立华
审判员:刘智超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李晓杰
判决日期
20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