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与谷芹、厦门海合美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闽0203民初8433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6-11-16
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与被告谷芹、厦门海合美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1日立案受理。2016年7月1日,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厦门海合美地产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撤回对被告厦门海合美地产有限公司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长邱瑛
审判员吴颖
人民陪审员廖静巧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陈远治
判决日期
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