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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恒都电子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8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亚先
联系方式:0752-5788636
注册时间:2006-11-03
公司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8号
简介:
生产、研发、销售:(1)数字摄录机、数字放声设备和数字影院制作、编辑、播放设备制造;(2)TFT-LCD、PDP、OLED、FED(含SED等)平板显示屏;(3)车载电子技术(汽车信息系统和导航系统);(4)600万像素以上高性能数字单镜头反光照相机;(5)数码相框、数字电视机;(6)便携式微型计算机;(7)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包括以上产品的配件及包装材料。产品90%外销,10%内销。对位于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8号自有厂房除自用外部分用于租赁。自有物业管理。(8)无线数据终端,通讯终端设备。(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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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凤梅、惠州市恒都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粤1302执3689号         判决日期:2017-04-26         法院: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罗凤梅申请执行惠州市恒都电子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惠州仲恺高新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惠仲劳人仲案字[2016]1013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惠州市恒都电子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罗凤梅支付案件执行款人民币32278.88元及向本院交纳执行费384元,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院(2017)粤1302执3689号案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马家驹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黄和
判决日期
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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