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旭光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保全四川省泸县加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县加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裁定书
案号:(2017)云2301执保66号
判决日期:2017-04-26
法院: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云南旭光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执行四川省泸县加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保全标的为1548803.50元【保全冻结四川省泸县加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存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市云荫寺分理处账号为24100801040002586账户内的存款】,现已保全冻结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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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楚雄市人民法院(2017)云2301民初1304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应予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钱力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茶兴华
判决日期
2017-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