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联润与张某等三人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鲁1524民初1793号
判决日期:2016-12-15
法院: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保定联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魏某、东阿县鑫昊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以与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为由,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保定联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634元,由原告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长运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曹雨
判决日期
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