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名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6)川0115执814号
判决日期:2016-12-13
法院: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5)温江民初字第3232号民事调解书,于2016年4月14日立案执行成都名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江健军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标的额157591.68元,执行费2264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5)温江民初字第3232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到位标的0元,尚未执行157591.68元。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申请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陈亮
执行员王杰
陪审员苟婷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张艳
判决日期
201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