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王敦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鲁0213执194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7-05-25
法院: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青岛银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敦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6年8月26日审结,该案(2016)鲁0213民初279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对查询结果无异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16)鲁0213民初279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向本院提出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孙海翔
审判员杨美生
审判员卢红威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金欣
判决日期
201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