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强与北京市交大路通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京0119民初6475号
判决日期:2017-08-31
法院: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同强与被告北京市交大路通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24日立案受理。原告李同强于2017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同强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五元,由原告李同强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代理审判员姚传荣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沙莎
判决日期
201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