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康盟投资有限公司与唐山师范学院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冀0291民初第545号
判决日期:2017-08-21
法院:河北省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北康盟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山师范学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5日立案。原告河北康盟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河北康盟投资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684元,减半收取计3342元,由原告河北康盟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同超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马月莹
判决日期
2017-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