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闪与南京南方医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6)苏0104执3855号
判决日期:2016-11-02
法院: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陈国闪与被执行人南京南方医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陈国闪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秦商初字第1640号民事判决,本院已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南京南方医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85万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执行员朱学礼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见习书记员焦健
判决日期
2016-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