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苑联合机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京0106执3790号
判决日期:2017-09-29
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北京南苑联合机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华曦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北京华曦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经查,被执行人北京华曦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北京华曦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北京南苑联合机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亦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北京华曦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认为,本案目前不具备执行条件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赵驰
审判员曹学昱
审判员林风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徐志雄
判决日期
2017-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