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中远物流有限公司、常熟市华光玻璃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鄂72执371号
判决日期:2017-09-28
法院:武汉海事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常熟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熟市华光玻璃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鄂72民初6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已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常熟市华光玻璃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未能实现。本院认为,该案目前暂不具备执行条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李杰
审判员刘东
审判员鄢坤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莫俊超
判决日期
2017-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