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嘉霞丝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渝0231破申1号
判决日期:2017-09-28
法院: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2017年7月27日,申请人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重庆嘉霞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重庆嘉霞丝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17年8月1日通知了被申请人重庆嘉霞丝绸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重庆嘉霞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查明:被申请人重庆嘉霞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5于18日在重庆市垫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薛正中,公司地址位于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新大街。主要从事丝、绸、绢及附产品生产、销售;纺织品、坯绸、丝绸机械及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仪器、仪表、五金、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丝绸技术开发咨询。被申请人重庆嘉霞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09年5月25日、7月25日、8月26日三次向申请人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共计3035000元用于安置职工和缴纳税款,申请人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3035000元借款支付给了被申请人重庆嘉霞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借款的借款期限均已届满,被申请人重庆嘉霞丝绸有限责任公司明确表示其无力偿还上述借款。截止2017年5月31日,被申请人重庆嘉霞丝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共计300499.46元,负债共计4075179.39元
判决结果
受理申请人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嘉霞丝绸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左平
审判员王贤凡
审判员任义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邱竟翔
书记员肖玲
判决日期
2017-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