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旧石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崇州中胜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川0184民初3565号
判决日期:2017-12-26
法院: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四川旧石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崇州中胜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2月22日立案。原告四川旧石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四川旧石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0元,由原告四川旧石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徐晓双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柯凯蓉
判决日期
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