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晋中防腐保温公司与华盛汇丰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华盛汇丰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晋0105民初4704号
判决日期:2017-09-26
法院: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晋中防腐保温公司与被告华盛汇丰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华盛汇丰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29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9月26日以与二被告已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河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晋中防腐保温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995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6497.5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刘燕玲
人民陪审员符惠仙
人民陪审员李小兰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王晋琳
判决日期
2017-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