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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江卫东
联系方式:0631-5232537
注册时间:1990-02-27
公司地址:威海市光明路90号
简介:
一般项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凭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含:道路工程设计、桥梁工程设计、给水工程设计、排水工程设计)、智能建筑设计,建设工程概、预、结算编制、审查,代编、代拟招标工程标底;建筑工程软件开发;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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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威海港领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鲁1092执保484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7-09-26         法院: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9月2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威海港领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一宗(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期限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人应在查封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王朝阳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姜开堃书记员于晨
判决日期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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