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成兵与安庆市顺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鑫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皖1723民初564号
判决日期:2017-12-22
法院: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洪成兵诉被告安庆市顺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鑫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21日立案。原告洪成兵于2018年4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洪成兵申请撤回起诉
合议庭
审判员徐峰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金媛
判决日期
201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