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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郑光华
联系方式:0856-5264422
注册时间:2004-05-19
公司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铜江大道28号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基础电信业务(以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内容为准)、增值电信业务(以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内容为准)。一般经营项目: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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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宇诺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仁碧江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黔0602民初2420号         判决日期:2019-07-23         法院: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贵州新宇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仁碧江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19年7月15日,原告贵州新宇诺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要求将判令三被告向其支付业务分成费用661752元的诉讼请求变更为确认其与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于2014年1月18日签订的《宽带业务合作经营合同》合法有效。2019年7月23日,原告贵州新宇诺科技有限公司又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贵州新宇诺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209元,应收取人民币50元,由原告贵州新宇诺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退回原告贵州新宇诺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5159元
合议庭
审判员杨继涛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王芳 代理书记员王芳
判决日期
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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