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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0
法定代表人:方志雄
联系方式:0514-87760030
注册时间:2000-05-08
公司地址:文汇西路1号
简介: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储运、管道运输、销售(按许可证经营);石油化工、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石油石化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石油、天然气工程服务;煤油批发及零售;润滑油、燃料油、沥青的销售;食品销售(按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有效期限经营);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道路运输;重油、橡胶及其他石油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产品的销售、储存;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的销售;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广告业务;石油石化机器、设备的制造、监造、安装;技术及信息的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机电、石化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销售;汽车清洗服务;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维修装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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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传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苏1012民初2179号         判决日期:2017-09-21         法院: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俊传与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31日立案。原告王俊传于2017年9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王俊传撤诉。 案件受理费1170元,减半收取计585元,由原告王俊传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周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朱颖
判决日期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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