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云陵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与漳州市新盛无纺布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闽0622民初1329号
判决日期:2017-05-04
法院: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云霄县云陵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被告漳州市新盛无纺布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8日立案。2016年9月2日,被告漳州市新盛无纺布有限公司对原告云霄县云陵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反诉。2017年5月4日反诉原告漳州市新盛无纺布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反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漳州市新盛无纺布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反诉案件受理费17664元,减半收取计8832元,由漳州市新盛无纺布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郑明太
代理审判员黄艺群
人民陪审员方巧妮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书记员陈嘉琳
判决日期
2017-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