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履安实业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黎明时代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粤0106民初2386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7-11-23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东履安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市黎明时代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7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广东履安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680元减半收取4840元、保全费3460元,由原告广东履安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翼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黄颖
判决日期
2017-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