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枣阳市南城办事处沙店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鄂0683民初4391号
判决日期:2018-12-26
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枣阳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枣阳市南城办事处沙店社区居委会、第三人枣阳市南城街道办事处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枣阳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枣阳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4104元,减半收取计12052元,由原告枣阳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艾斌
审判员谷中合
审判员彭金宏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刘庆
判决日期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