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灿观与云南省玉溪市金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姜宏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云0402民初195号
判决日期:2017-03-09
法院: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崔灿观诉被告云南省玉溪市金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姜宏、刘祖青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7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3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崔灿观撤诉。
案件受理费1510元,减半收取计755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严肃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杨沛璇
判决日期
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