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厚振与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双鸭山弘烨供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双鸭山市龙生供热供水有限公司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黑05民初35号
判决日期:2017-09-18
法院: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厚振与被告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双鸭山弘烨供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双鸭山市龙生供热供水有限公司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4日立案。原告黄厚振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黄厚振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武春花
审判员王晓波
审判员李景华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书记员李荔
判决日期
201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