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西地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胡守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鄂05民终3527号
判决日期:2017-12-18
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湖北鄂西地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胡守国、陈建国、原审被告周伶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宜都市人民法院(2017)鄂0581民初7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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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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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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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