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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联系方式:0893-7892318
注册时间:2009-09-23
公司地址:泽当镇乃东路2号
简介:
吸收公众存款;发行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贷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检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至2020年1月15日);代理国库业务;代理黄金买卖业务;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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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与索朗多布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藏0502执49号         判决日期:2017-11-20         法院: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与被执行人索朗多布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索朗多布拉的存款、车辆、有价证券、工商注册信息等财产进行了调查,未查找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中被执行人索朗多布拉需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支付贷款等共计37985.85元,我院向被执行人索朗多布拉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依法向其发出了限制消费令、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被执行人索朗多布拉在拉萨市监狱服刑,我院多次到拉萨市监狱调查询问,同时对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提供的被执行人索朗多布拉的财产线索一一核查,仍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经对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的委托代理人次仁央金进行约谈,告知财产查询等相关情况后,其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索朗多布拉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书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索朗多布拉尚欠人民币38455.65元(含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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