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与张丽、周振乾等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0722民初7804号
判决日期:2018-12-24
法院:东海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以下简称东海工行)与被告张丽、周振乾、郭静、李新强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东海工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婷,被告张丽、周振乾、李新强、被告周振乾、郭静、李新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健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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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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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