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4等与宋某5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京0115民初10510号
判决日期:2018-06-29
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宋某1、原告宋某2、原告宋某3、原告宋某4与被告宋某5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张凤华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宋某1、原告宋某2、原告宋某3、原告宋某4的委托代理人车佳,被告宋某5及其委托代理人赵黎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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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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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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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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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