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袁某等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等恢复原状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云2503民初2517号
判决日期:2017-12-15
法院:蒙自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某某、李某某、林某某、张某某、袁某、孙某某、某某、孙某某、李某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蒙自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红河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红河州分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11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某某及其与原告张某某、李某某、林某某、张某某、袁某、某某、孙某某、李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召君,被告移动蒙自分公司、移动红河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可,被告铁塔红河州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斌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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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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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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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2-15